教育部:统一使用的教育类App不得向学生和家长收费

2019-09-06 12:36

 9月5日,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,发布中央网信办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、民政部、市场监管总局、国家新闻出版署、全国“扫黄打非”办公室等部门联合印发的《关于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教育部科学技术司司长雷朝滋表示,《意见》从需求侧出发,压实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教育App推荐、选用及运维中的责任,规范进校合作,要求统一使用的教育App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,不得植入商业广告和游戏。

 
 
发布会现场 图片来源教育部
 
统一使用的教育类App不得向学生和家长收费,不得植入商业广告和游戏
 
雷朝滋称,从需求侧出发,《意见》按照“谁主管谁负责、谁开发谁负责、谁选用谁负责”的原则建立管理责任体系。以省为单位探索建立优质教育App的推荐机制,为教育App有序健康发展提供正向引导。
 
《意见》提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选用教育App应征求师生、家长意见,并经领导班子集体决策。要求统一使用的教育App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,不得植入商业广告和游戏。推荐使用的教育App遵循自愿原则,不得与教学管理行为绑定,不得与学分、成绩和评优挂钩。面向师生提供管理和服务的教育App应当整合为“互联互通、业务协同、信息共享”的综合性App,避免应用泛滥的问题。
 
雷朝滋表示,《意见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,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,建立教育App的长效监管机制。一是教育App提供者、App分发平台、移动终端提供者等产业主体加强自律,共同落实监管要求,营造良好的业态环境。二是教育、网信、电信、公安、市场监管、扫黄打非等职能部门建立协同联动的监管机制,各司其职、各负其责,共同规范教育App管理。三是专业机构、社会组织、家长等社会力量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,构建多方参与的监管机制。四是教育行政部门将教育App规范管理纳入督导、考核等工作中,建立选用退出、负面清单和黑名单制度,形成常态化的监管。
 
创新供给机制 鼓励学校购买优质教育App服务
 
雷朝滋告诉记者,《意见》从技术规范、信息素养、采购机制等方面,为引导规范教育App有序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配套环境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。建立部门协同机制和工作台账,统筹协调“互联网+教育”的各项重点工作。二是健全制度规范。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,推动教育App管理的制度化、规范化、标准化。三是提高信息素养,以开学教育、网络安全宣传周等活动为契机开展在校师生的信息素养教育,以家长会、家长学校等方式向家长传达正确的用网观念,提高广大师生、家长的信息素养。四是落实工作保障。教育行政部门应为教育App规范管理提供必要支撑,鼓励学校通过购买优质教育App服务的方式创新供给机制,促进产业发展。
 
红星新闻记者 吴阳 赵倩 北京报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