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年11月,湖北武汉市民李先生在蔡甸区人民汽车城二期购买了一间商铺。原本打算用来增值的商铺却被委托的出租方改建成了厕所,您说这事荒唐不荒唐。
李先生的这间商铺不大,只有20.44平方米,售价为35万。当初购买商铺时,在开发商的安排下,他自愿与湖北人民车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5年的委托经营合同,由后者代为出租。在抵扣了一部分房租后,这间商铺实际付款27万。
前不久李先生准备出售商铺变现时,发现了这里被改造成了公共卫生间。李先生还以为弄错了,赶紧把合同拿出来,看了一下规划图,确认是自己买的商铺,当时无法用言语来形容自己的感受。
经过几次交涉,委托方不仅没有停工,还将李先生的商铺大门砌上了砖,并将蹲便器安装完毕。
为什么好好的商铺会被委托方改成厕所呢?湖北人民车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朱经理说,人民汽车城二期的所有商铺都与他们公司签订了委托租赁合同。他们通过招商,将所有商铺整体租给了一家央企,由于这家央企的人员比较多,李先生的商铺正好紧邻卫生间,于是他们在没有和李先生沟通的前提下,就做主将商铺进行了改造。
针对李先生的退房诉求,朱经理表示他已经进行了上报,由于他们公司和开发商只是关联公司,并且开发商在这件事上没有过错,因此退房存在一定的难度。目前他们给出了两条解决方案,一是恢复商铺的原貌,二是在赔偿金额分歧不大的情况下继续租赁这间商铺。
李先生提出20万的赔偿金额,湖北人民车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表示无法接受,李先生表示这是无奈之举,他主要的诉求还是退房。
对此,律师表示改厕所的并不是开发商,因为退房的诉求开发商无法满足。但李先生有权利要求委托方恢复商铺的原样,或者要求一定的赔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