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经济日报谈视觉中国事件:打击知识产权领域“流氓”行为】经济日报刊文称,网络图片基本以摄影作品或美术作品予以保护,但即便按照作品独创性最低标准要求,网络上很多图片并不能成为版权法保护对象。某些图片公司一头压制版权人、一头压制图片使用人,严重扭曲了版权法保护图片作品的立法目的,反映出知识产权领域存在着一定的“流氓”现象,对其必须予以打击。较之已广为人知的“专利流氓”,恶意抢注商标堪称“商标流氓”,中间商无版权或版权瑕疵性维权赚钱又可称为“版权流氓”。打击知识产权领域的“流氓”行为,是保护知识产权、维护市场秩序的应有之义,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国家既定战略并不矛盾。
经济日报谈视觉中国事件:打击知识产权领域“流氓”行为
2019-04-15 15:4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