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学到了个新名词“洗房”,背后的故事看得人细思极恐。
有人在网上晒出了这样一件事:
她小姨有位同事江阿姨,给儿子很早就买好了二居室的房子。
后来,儿子找了外地某省的沪漂女孩,婚前看着特别通情达理,婚后没多久却提出了这样的要求:
要置换婚房,重新买房,并且必须加上女孩的名字,否则以不生小孩为要挟。
江阿姨为了小两口能过好,就答应了女孩的要求,卖掉婚房,买好了三居室的新房。
几年后,女孩要求离婚,财产分走了一半,“洗房”成功。
而江阿姨则以泪洗面,逢人就诉苦。
也就是说,所谓的“洗房”,就是指两人结婚后,某一方把对方婚前已买的房子,用一定的手段变成婚后共同财产。
结婚前,某一方有一套在供或者无贷款的房子,此时还是婚前财产。
结婚后,另一方会提出要把这套房子卖了,重新买一套共同名字的房子。
理由一般是,孩子大了要换学区房,地段不好,没电梯,出行不方便,房子太小了不够住等等。
这样,就彻底把婚前有房的一方的财产,变成婚后的共同财产了。
如果夫妻感情好那还没什么,如果一方早已是蓄谋已久,奔着离婚去的,那婚前有房的那方只能承受巨大的损失。
02
之前,有人在知乎上也提出过这样一个问题:
“男方家想用我首套房名额,全款买房写我名,我该注意什么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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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看这个描述,很多人也许会觉得题主是在凡尔赛,还有这种好事?
但仔细一琢磨,你会发现这件事没表面上那么简单,可以说处处都是坑。
题主和对象还没领证见父母,但已经在计划之中了。
对象和他父亲打算全款买套房做婚房用,打算写女方的名字,占用她的首套房资格。
之后,对象打算最大额度抵押贷款出来买第二套,估计至少400万,没说写谁名,第一套自住,第二套出租。
买完后装修资金不够,可能会用女方的名义进行装修贷款,加起来也要小几十万。
女孩虽然得到名下一套房,但也背上了几百万的贷款。
这件事的本质,其实用两句话就可以概括:
用你名字买的房,不一定是你的房;但用你名字借的贷,一定是你的贷!
男方出资500万,就算写的是女方名字,但仍可以通过转账记录证明实际他才是出资人。
假如买房抵押+装修贷款之后,男方反悔,可以立刻起诉追回买房款,外加得到80%的贷款资金。相当于男方得到180%的原始资金。
而女方则必须背上这样的债务:第一套房的500万+80%的抵押贷款+20%的装修贷+贷款利息......
可怕吧?一段婚姻,还没开始就已经掺杂了勾心斗角的算计,人的心机居然可以深到这种地步。
莎士比亚在《李尔王》里说:
“爱情里面要是掺杂了和它本身无关的算计,那就不是真正的感情。”
婚姻变成了一场较劲,双方绞尽脑汁都想多捞点好处,不让自己吃亏,不累吗?